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 26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晋发改规发〔2025〕11号)等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2026年度公开征集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愿意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能够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评标专家管理规定,具备申报评标专家条件的专业人员,经所在法人单位或者退休前原单位审核同意,均可按照有关要求申报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实行一、二、三级分类管理。评标专业的申报、审核及实际应用以三级类别为基础,未设置三级类别的专业以二级类别为基础。
(一)申报评标专家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职称;
6.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7.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8.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9.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10.具有承担评标工作的身体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任为评标专家的其他情形。
四、征集程序
(一)提交申报资料。申报人员应于7月1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按照下列程序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时,应当仔细阅读操作说明(附件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申报人员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报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1.注册身份。使用电脑访问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xbid.com.cn/),进入交易保障—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栏目,点击评标专家入口,点击申报评标专家,按照提示完成注册。
2.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按照提示依次填写基本信息、通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职称信息、回避单位、亲属信息,并将本人近期免冠红底证件照片(支持JPG、PNG格式,20kB至100kB,尺寸358像素×441像素,分辨率300dpi)、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高级职称证书等材料按照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支持JPG、PNG格式,小于1MB,分辨率300dpi),上传至申报系统。
3.选择评标专业。根据高级职称证书专业类别选择1至3个相近评标专业。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资格证书可以作为相关专业的辅助证件。每个评标专业都需要在业绩成果和业绩证明部分填报上传相关业绩。
4.上传其他材料。将所在工作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制作成电子文档(支持JPG、PNG格式,小于1MB,分辨率300dpi),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为初次审核和二次审核。初次审核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资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申报人员应自退回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根据退回提示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二次审核不提供修改机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取消申报资格并退回申报资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或逾期不补充不修改资料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对申报条件的审核贯穿聘任全周期。在各环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取消其申报资格或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三)考试。考试采用在线考试形式,从评标专家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卷,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试卷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按照下列提示自主准备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以招标投标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2。
2.学习途径。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微信小程序向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免费开放,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自8月15日起可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访问“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小程序,打开试题练习菜单进行知识点巩固和练习。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聘任。考试合格的申报人员自2027年1月1日起,聘任为评标专家,纳入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申报人员可登录“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申报子系统”,查看征集工作进度。
(一)申报人员应当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要求且无遗漏事项。申报人员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7月上旬集中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当根据高级职称证书和辅助证件专业类别认真选择评标专业,确定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应当认真履行核查、推荐职责,严格核对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省招标投标协会要积极配合征集工作,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征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