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围绕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从8个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
01 总体要求
意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新格局。
工作中坚持:准确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加强系统谋划和一体推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以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破除阻碍深度融合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
02 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
健全创新统筹机制: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战略规划、重大任务、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加强科技、产业、金融、教育、人才政策协同。
改革任务组织模式:强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应用导向,常态化征集企业需求;完善"揭榜挂帅""业主制"组织方式和"里程碑"管理、分阶段拨款资助方式;健全"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项目验收机制。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
强化场景驱动创新: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行动,支持地方在政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等领域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
03 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
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前沿领域加快产业化商业化。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04 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
全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国企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加快培育科技企业: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优机制;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平台、应用场景和供应链,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
加强创新主体协同联动: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与领军企业合作,注重从产业需求中凝练科学问题。
05 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
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政府出资创投基金强化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广"创新积分制";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
人才协同培养和使用:推广校企联合、工学交替和"双导师制";完善科研人员选派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政策,推广科技特派员模式;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
建设融合创新平台:统筹布局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为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提供服务。
06 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
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破除不合理限制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制度障碍,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沙盒监管"方式。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标准: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专利布局和标准布局;全面加强前沿领域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制。
完善创新激励和评价政策: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提高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的比例;将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成效纳入科研人员评价。
07 拓展发展空间与组织实施
地方先行先试:引导各地立足禀赋优势锻造科技长板和产业特色;推动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开展深度融合改革试点,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
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