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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方案提出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体系,加力实施工业节能降碳工程,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01 总体目标

方案提出逐步建立并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十五五"时期,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控能力持续增强,工业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碳排放核算、评价、考核等制度基本建立。

到2030年四大量化目标:

1. 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400项左右;

2. 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500个左右;

3.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以上;

4.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5年下降10%以上。

02 提升重点行业碳排放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工业节能监察执法: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以及光伏、算力设施等能耗增长较快的新兴领域,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推动低效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更新升级。

推进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诊断,提供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服务,培育高水平节能降碳服务机构,推动服务向咨询、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领域延伸。

加快技术研发推广:研发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工业热泵、水电解制氢装备等先进节能装备;培育建设中试平台、创新中心;开展"节能降碳服务进企业"等活动。

强化标准支撑:加快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制定碳排放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通用标准;遴选发布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

03 加强工业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

工业园区绿色转型:高标准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引导新建项目优先向零碳园区集聚,形成"以绿制绿"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

零碳工厂与算力设施:建设一批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支持企业采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出台零碳工厂通用要求国家标准。

低碳零碳供应链:培育由零碳工厂、零碳物流、低碳零碳矿区、零碳服务供应商等组成的低碳零碳供应链,以产品碳足迹趋近于近零为目标推进建设。

电能替代与绿色能源:推广电锅炉、电窑炉、高温热泵等工艺技术装备,加快氢能综合应用,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数字化能碳管理:支持企业园区新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推进工业数字化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发节能降碳大模型,实现能耗和碳排放预测预警、智能优化管控。

04 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强化核算规则标准供给:按急用先行原则,聚焦基础原材料和有迫切外贸需求的工业产品,加快制定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与国际规则做好衔接。

建立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支持建设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与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衔接;组织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申报;适时开展同行评议、交叉验证和数据溯源性核验。

丰富应用场景: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推动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鼓励大型企业将碳足迹评价结果用于采购决策、信息披露等。

05 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能力建设

建立碳排放核算机制:研究制定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碳排放核算方法,依托能源工业统计、全国碳市场、电力交易等数据,常态化开展碳排放形势分析。

"两高"项目碳排放置换和评价:落实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碳排放置换要求,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加强水泥产能规范管理。

综合评价考核:各省确定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降低指标的五年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工信部对全国年度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各省年度进展情况进行评价。

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协同、政策衔接,扎实推进碳排放双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与研究机构作用,加强政策研究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