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企业函〔2026〕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安排。2026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少于800名,共安排9期集中培训,每期培训4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培训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学员免费参训(往返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培训对象。面向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践行企业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中小企业家和管理者,包括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原则上为企业一把手)开展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从业等记录。其中,人工智能班培训对象为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青年企业家班培训对象为年轻一代中小民营企业家,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培训内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贯国家中小企业政策,紧扣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脱产培训。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合规管理、科技创新、股权财税、国际化发展、青年企业家培育、融资上市、数智化发展、战略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题培训。
(四)培训师资。以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等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功底扎实、经营管理阅历丰富的专家、学者及优秀企业家为主。
二、培训安排
(一)2026年度领军人才培训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面向企业、坚持公益、讲求实效原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统筹制定培训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参训学员遴选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培训组织实施、学员动态调剂等相关工作。
(二)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参照分配名额表(附件2),组织企业报名参加培训,对于实际培训过程中分配名额未报满的地区,将在后续培训工作中调减或取消当地名额。请于6月23日前将《领军人才培训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和第1—2期培训班《领军人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4)、《领军人才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5)电子版材料反馈至jiayue@miitec.cn,并分别于7月10日、8月10日、9月10日前汇总上报第3—4期、第5—6期、第7—9期报名材料。每个企业本年度仅可报名一期培训班,且限报一人。领军人才培训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生源组织过程把控,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企业参加或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严肃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严格执行签到考勤管理制度。学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培训期间不得参加聚餐、饮酒等活动,不迟到、早退、旷课,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事由确需请假的,须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书面审核同意,并报备所在班级。若有参加聚餐、饮酒等情形,或者未经请假擅自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形的,将向学员所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报。
(四)培训结束时,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展培训效果评价工作,并依据评价结果动态优化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集聚优质资源,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请参训学员围绕课程体系、师资力量、组织管理、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评价。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要聚焦强化政治引领、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持续健全培训教学服务体系,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对接优质资源,搭建全方位学习交流平台;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体系,坚持规范办班、强化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等。
三、联系方式
邮箱:jiayue@miitec.cn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