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中试基地建设与发展,强化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山西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2〕42号)有关要求,现对山西省中试基地开展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经省科技厅批复同意建设的47家山西省中试基地(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中试基地建设运行、对外开放服务等情况,具体包括中试基地基本情况、建设情况、运行成效、经费投入、效益产出等。重点考核中试基地针对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综合性和共性的工程技术以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等开展的中试研究与开发、对外中试服务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等情况。
三、报送流程
中试基地依托单位按照山西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自评报告模版(详见附件2),认真如实填报中试基地相关情况,填报完毕后双面打印,形成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组织单位盖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并报送至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所报数据为各中试基地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取得,不得填写非各平台取得或超出期限的数据。
(二)填报单位和个人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不得虚报、瞒报、谎报数据。相关绩效、成果等数据的统计口径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中试基地有关数据不得填报依托单位整体数据。
(三)纸质材料于2026年10月30日前经签字、盖章后报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相关材料的Word版本和PDF版本刻盘后一并报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联系电话:0351-3809073
(二)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351-4043805
(三)材料报送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017室
附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0月16日